外电报导,全球第三大电视厂Sony和台湾面板龙头厂奇美电(3481)已就液晶面板专利问题达成和解。法人解读,奇美电与Sony在中国大陆的专利诉讼,也可望顺利和解。
奇美电发言系统昨(29)日表示,尚未接获相关资讯,但会以朝双方满意的方向努力。
据报导,Sony和奇美电于16日送交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通知文书中表明,双方已就所有争论中的专利诉讼达成和解。
奇美电今年7月初在美国阿肯色州西区联邦地方法院对Sony提出专利权侵权诉讼。奇美电同时也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Sony提出相关的专利侵权诉讼。
奇美电主张Sony生产销售的数项重要产品包括:Bravia 液晶电视、Cybershot数位相机,以及数位相框等,均侵害奇美电的专利权,除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外,并要求法院禁止Sony贩售侵权产品。奇美电对客 户Sony在全球两大市场同步兴讼,震撼业界,成为全球备受瞩目的智财权案例。奇美电也创下台湾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北京提起智财权跨国官司首例。
法界人士解读,奇美电是针对Sony今年3月向美国ITC控告冠捷(TPV)及群创光电侵犯专利权案,展开反制行动,若能如友达反控乐金显示器(LGD)侵权,取得胜利;不然就退而求其次,希望换取专利的交互授权,以和解收场。
Sony和奇美电日前互相控诉对方侵害液晶面板技术,Sony先向美国ITC对奇美电提起侵权诉讼,表示其侵犯10项专利权,要求禁止液晶电视及显示器装 置进口至美国。奇美电也向美国加洲、德拉威州、阿肯色州地方法院及大陆四大城市对Sony提侵权诉讼,要求禁止Sony贩售液晶电视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