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6年1月13日,容百科技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合同事项的问询函》,并进行了回复。在信息披露准确性方面,协议未约定采购金额,“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最终实际销售规模需根据实际订单签订时的原材料价格以及数量确定,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贵州新仁部分股权并增资,未来将继续扩大产能规模。预计未来三年为满足本合同履约需求,资本性支出约为87亿元,公司拟通过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及其他等多种方式满足资金需求。同时,公司也提示了产能不能满足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实际订单量不及预测需求量、产品开发及量产等风险。
在协议内容方面,补充披露了产能建设规划、产品数量各年交付、产品销售价格调整机制等约定。公司在产品交付方面有一定的技术、标准与质量能力,但目前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第三代及第四代产品尚未实现规模化稳定量产,第五代产品仍处于开发阶段。协议约定的双方强制性义务及具体违约责任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单项或单次人民币500万元,若多次或多项违约,则违约金将累加。
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经自查,除2名人员因个人原因买卖股票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在其他方面,本次协议的签署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但原公告对合同总金额表述不严谨,风险提示不够充分,部分用语不够规范,但不存在借大额合同进行股价炒作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