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治理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要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则指出要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
政策的目标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近年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案件的查处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传统腐败不同,新型腐败以市场化、民事化、间接化等手段完成权钱交易,具有隐蔽性和智能化的特征。
具体政策内容包括:司法机关要结合实际,依法打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全面梳理案件特点,形成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的良好局面。要深入研究腐败的新动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精准识别腐败行为。反腐败警示教育和问题治理要紧密结合,通过案例剖析,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建立案例数据库,分析职务犯罪信息,为政策调整提供参考。深化以案促改,通过专项治理消除权钱交易行为的模糊认识。
反腐败斗争是重大政治斗争,治理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长期任务。司法机关和人员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深化腐败规律性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司法之力助推腐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