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财政部今(14)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大陆进出口关税各税目税率将进行部分调整。其中,2011年起对原产于台湾的500多项早期收获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另外,为规范稀土出口和缓解化肥价格上涨趋势,将提高个别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调整化肥出口季节关税淡旺季税率适用时段和淡季出口关税基准价格。
大陆财政部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毕,2011年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继续对冻鸡等55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适当调整了少量商品的从量税税额。
另外,2011年将对600多种资源性、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组件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首次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的包括丙烷、丁烷等资源性商品,脂肪酸、聚酰亚胺膜、钛带等基础原材料商品,高清摄影镜头、液晶投影仪用偏光板、电子停车制动系统等关键零组件。
同时,将依内地生产能力、技术水准等情况,提高或取消碳纤维纱线、离子交换膜、轿车用增压器等商品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2011年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产品徵收出口关税。
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2011年将依据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对原产于东协国家、智利、巴基斯坦、纽西兰、秘鲁、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协定税率。
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同时,继续对原产于老挝、苏丹、叶门等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实施特惠税率。
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对进出口税则中的部分税目进行调整,增列铬锆铜材、光栅测量装置、二氧化锡、铝塑复合板、谷物播种机等税目。调整后,中国2011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10年的7923个增至797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