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对东南亚太阳能产品征收高额关税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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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柬埔寨、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征收新关税。这一政策旨在应对东南亚四国太阳能制造商通过政府补贴和低于成本价出口对美国本土产业的挤压。政策的实施基于2024年4月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联盟委员会提交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双反”)调查申请,经过一年的贸易调查得出的结果。
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太阳能市场,80%的组件依赖进口,其中约77%来自东南亚四国,出口额达129亿美元。这一局面与中国企业在东南亚设厂有关,此前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导致中国企业转移至东南亚。美国本土制造商长期抱怨东南亚产品的低价倾销挤压了其市场空间,因此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联盟向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东南亚四国发起反倾销(AD)和反补贴税(CVD)调查。
美国商务部宣布的具体关税情况如下:柬埔寨因停止参与调查,被征收高达3521%的全国性关税;越南的未点名公司面临高达395.9%的关税;泰国的未点名公司面临375.2%的关税;马来西亚的未点名公司面临34.4%的税率。此外,一些知名企业的具体税率也已确定,例如晶科能源从越南出口的组件被征收约245%的关税,从马来西亚出口的组件被征收40%的关税;天合光能泰国工厂面临375%的关税,从越南出口的组件面临超过200%的关税;晶澳太阳能从越南出口的组件可能被征收约120%的关税。高税率导致多数企业选择停产或转移产能。这些关税取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单独行动,该委员会将在大约一个月后决定生产商是否受到进口产品的损害或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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